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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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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一位残疾职工都能实现自身的价值

——对福利企业发展的思考与未来走向的设想

       波澜壮阔的社会转型期,福利企业经历过全国领先和全面辉煌,但也同样经受着阵痛和迷茫。如何正确看待福利企业的发展轨迹与当前福利企业现状,福利企业的未来发展到底该走向何处,这些都值得思考。

 

一、福利企业发展之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思考福利企业何处去的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对于福利企业及其发展有个正确清晰的认识。

   

1、规范管理的升级与“发展困难期”   

 

2007年下半年,国家税收调整政策调整,福利企业退税额度减少,福利企业数量也呈现出急剧减少的态势。福利企业似乎陷入困境,从过去的“辉煌”走到了如今所谓的“困难期”。

福利企业减少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规范性的提高,使得福利企业更加规范,一些不符合规定的福利企业因而退出福利企业阵营;另一方面是竞争的压力,让一些福利企业在市场激流的冲击下淘汰或选择退出福利企业体制另谋生路。再者,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的愈发完善、分散就业的逐步兴起,残疾人有了更多的选择。

福利企业数的减少,是多方面因素作用下的正常结果。从第三方的角度来看,福利企业数的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残疾人在就业方面的选择性、规范性等都有了提高,这并非坏事。所谓的福利企业“发展困难期”的说法也并不贴切,数量的减少并不等同于“困难”,当前的福利企业继续发挥着安置残疾人集中就业的作用,且较之前的福利企业,制度、管理等方面都更加规范,比如福利企业要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保,签订劳动合同等等。

之所以出现所谓的“困难期”、“尴尬期”等词,说到底就是2007年推出的税收调整新政策没有给福利企业一个过渡和缓冲期,从增值税所得税全免的“如意棒”时代一下子跳到了限额退税3.5万元的“紧箍咒”时代。但不得不承认,2007年推出的税收调整新政策从总的方面来说是一种政策严密度的提高,对于提高福利企业管理规范性上起了一定的作用,但3.5万的退税限额这一绝对值的设定与实际并不切合。一方面社会经济水平逐步提升,安置残疾人成本逐年增长,而另一方面是退税限额的多年不变。不得不说,3.5万的绝对退税限额着实给了企业莫大的压力,也是时候该调整调整了。

 

2、数量的增长与质量的提升

 

90年代,福利企业数量出现下滑态势,近年来的下滑态势更甚。数量上的下滑让不少关心福利企业的人们担忧,甚至对福利企业的发展与前景迷茫。其实,福利企业在“质”不在“量”,在“精”而不在“多”,相对于追求数量的增长,福利企业应该更注重于追求质量的提升。

福利企业是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主渠道之一。政府创办福利企业的初衷,就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吸纳残疾人,让残疾人通过劳动得到自身价值的体现。福利企业是为残疾人就业而催生的经济体。福利企业随残疾人集中就业的需求而生,其数量也将随残疾人集中就业需求的增减而有所升降。当前,在社会保障方式等多种因素的作用下,地区需要安置的残疾人就业的数量减少,福利企业数相应减少。

总而言之,福利企业数量的减少有时代转变、环境变化的因素,不必过分强求(也无法强求),而应当转向去追求其在质量上的提升。作为安置残疾人集中就业的最好方式,福利企业的质量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内残疾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状况。

具体来说,福利企业的质量高低,主要体现在企业内部软硬件设施的配套上,包括残疾职工无障碍设施、工作环境、残疾职工培训、残疾职工福利、企业对残疾职工的关怀等等。一个质量优等的福利企业,对残疾职工应当是极具吸引力的。在此类福利企业中,工作环境优良,工作氛围和谐,残疾职工更容易得到与自身相匹配的工作岗位及同事与领导的关怀和重视,从而在外部环境的催化下更容易感受到自身价值的体现。

2000年,去法国法兰克福考察,这个城市才4家福利企业,企业从无障碍措施到残疾人医疗等方面考虑全面,残疾职工凭自己的劳动做着力所能及的事,不仅获到了一份养活自己的收入,更通过劳动让自身价值得到了体现。当前形势下,福利企业应当发挥好自身独有的安置残疾人集中就业的作用,从“质”的角度去提升,让残疾职工在福利企业真正有事可做,有乐可寻。

 

3、生活水平的保障与自身价值的体现 

 

在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中,人的需要按重要性和层次性排成一定的次序,从基本的(如食物和住房)到复杂的(如自我实现)。当人的某一级的需要得到最低限度满足后,便会追求更高一级的需要。而残疾职工也同样,会有基本的生理需要及复杂的自我实现的需要。

建国初期乃至改革开放初期,社会经济条件并不富裕,人们更在乎食物和住房及生活质量的提高等外在物质方面,于残疾职工而言亦是如此。相对于更高层次的自我价值的实现,那个时代的残疾职工更在意自身生活水平的保障或者说获得一份可以养家糊口的收入。

然而,今时不同往日。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需要的层次有了改变,精神方面自我实现的需要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要点。于残疾人而言,社会保障方式的愈发健全、分散就业的逐步升温等,让他们有了更多的选择和机会,不再停留在需要“雪中送炭”的时代,他们更需要得到自我的实现(自身价值的实现)。

2000年,去法兰克福考察福利企业时发现一个现象:福利工厂里的残疾职工,有些行动不便,但在家属的陪同下还是坚持上班。这些残疾职工有上班的意愿和通过自身劳动体现自身价值的想法,希望通过工作证明自己。

   2016年4月,上海市政府印发实施意见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意见,旨在让残疾人生活更加殷实、更有尊严、更具获得感。福利企业招收残疾职工,不仅要给残疾职工一份可以养家糊口的收入,更重要的是要给残疾职工一个可以展现自己的平台,一份真正能体现自身价值的工作。福利企业是能够提供残疾人实现自身价值的最好载体,应当充分发挥好这一优势,做成做好残疾人就业的品牌。

着实,目前,残疾职工最需要的不是“雪中送炭”式的生活水平的保障,而是“锦上添花”式的自我价值的实现。

 

4、政府支持与市场竞争

 

福利企业是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上的由政府出资主办的企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其材料供应、产品销售环节都由政府负责、统购统销,作为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仅仅是商品流通中的一个生产环节,只需全心全意安排好生产,按时完成生产任务,就能实现全年目标。然而,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长达数十年的计划经济体制终于告结。福利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开始直面市场,从原先纯粹的生产型福利机构,变成独立参与竞争的经济主体。

从福利企业的属性来看,其归根结底还属于“企业”。作为“企业”的福利企业,就必然要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去。也只有这样,福利企业才能在市场的打磨下焕发去强健的活力与生命力。

但福利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的同时,政府也应对福利企业予以一定的支持。首先,在市场竞争中,福利企业并不具备太多的优势,反而因安置残疾人就业而产生的软硬件设施的设置等方面,造成成本的增加或者说是企业竞争力的削弱。在这一情况下,如果政府不给予福利企业相应的支持,显然是不公平的。其次,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承担着的是社会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政府将安置残疾人的问题推向了福利企业。从这一方面来说,政府给予福利企业支持是理所应当的。

 

二、办有质量的福利企业

 

福利企业是为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而产生,在当前福利企业发展的分岔路口,人们忧心着福利企业的未来走向,发出了不同的声音。福利企业究竟该怎么定位,又将想何处发展?

未来的福利企业应当是有质量的福利企业,应回归其创办本质:为残疾人提供集中就业机会,帮助残疾人实现自身价值。

 

1、以就业需求为导向

  

   福利企业是国家和社会为了帮助有残疾的公民实现就业和改善生活质量,建立的安置残疾人集中就业、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组织。福利企业之所以被称为“福利企业”,正是因为其以企业的形式谋求着残疾人就业的福利。可以说,残疾职工是为福利企业的特征和内核,未达到一定残疾职工比率的企业不能称之为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集中就业是福利企业存在的意义和作用所在。

   因此,福利企业的创立应当是以地区残疾人就业需求为导向。当地区有残疾人需要安排就业的,福利企业就有了创办的前提和基础,并应依据需求量的多少决定地区福利企业的数目;当地区没有残疾人或者没有需要安置的残疾人时,该地区就没有创办福利企业的必要,也就到了福利企业转变性质或者退出的时候。

   当然从整体来看,当前全社会残疾人集中就业需求确定无疑地存在着,福利企业的创办和发展相当有必要,其安置残疾人集中就业的社会作用也应最大程度地发挥出来。

 

2、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两手抓

 

福利企业,兼具“福利”与“企业”的双重性质,“福利”在“企业”之前,意味着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更要追求“福利”性质,以社会效益为重。

福利企业是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主渠道之一,是具有慈善性质的一类经济组织。福利企业不仅要有良好企业的经济效益,更重要的一点是要有社会效益。福利企业的经营者应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在企业的兴办及运营中,不想着以企业的经营谋利发大财,而把福利企业当做一个“行善积德”的平台,当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种有限手段。只有创办福利企业的经营者真正具有“善心”,才能具备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才能让福利企业在日常的发展与运营中,真正将残疾职工放在心上,关心残疾职工、重视残疾职工,为残疾职工谋福利,为残疾职工谋发展。同样地,残疾职工也更易感受到企业的温暖和关怀,因而更易形成一种良好的企业和残疾职工的关系和一种和谐的福利企业文化氛围。

相关人员在处理福利企业有关事务时,要注意引导经营者形成福利企业是慈善事业载体的这一概念。在福利企业申办时,不仅要看企业的经济效益,还要注重对于企业经营者创办福利企业动机的考察,不可马虎和臆断;在福利企业年检时,要多与企业经营者交流和沟通,了解企业经营者的想法和目前的经营状况。因为福利企业的社会效益不仅影响其企业自身及残疾职工,更影响着整个福利企业的社会舆论环境。

 

3、形成福利企业间良性竞争机制

   

福利企业与残疾职工唇齿相依、一荣俱荣。福利企业,只有在其自身状况良好的情况下,才能最大程度地为残疾职工谋福利。这就必然要说到福利企业间良性竞争机制的形成。只有在福利企业间形成良性竞争机制,只有让福利企业感受到彼此间的压力,才能促使福利企业时刻向高标准看齐,才能保持地区福利企业队伍的高品质,才能让残疾职工尽享福利企业成果。

福利企业之间的竞争机制,不仅存在于企业经营状况上,还应体现在企业管理层面上。有关人员在选办福利企业时,应优中选优,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管理、残疾职工待遇等各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和斟酌。当企业申办数超过额定的福利企业数时,应依次从中选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表现最好的;而当原先较为优质的福利企业各方面表现因故出现不可逆转的下滑时,可尝试取消其福利企业资格并将地区内另一表现较好的企业转制成福利企业。

福利企业按其达标程度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一类是优质福利企业,企业内部经营状况良好、管理非常规范、残疾职工待遇优厚,企业工作氛围和谐;一类是勉强达标的福利企业,企业在经营、管理上大致符合标准,残疾职工收入一般;最后一类是不达标福利企业,企业或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残疾职工待遇不尽如意。相关人员在处理福利企业事务时,应做到鼓励和扶植优质福利企业,考验和引导勉强达标的福利企业,淘汰不达标福利企业。让福利企业在竞争的压力中时刻保持警惕,维持地区福利企业队伍的高标准、高品质。

4、用勤劳和汗水发挥自身价值

   

福利企业最大的特点在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它不仅限于安置残疾人,更重要的是让残疾人在这里工作和劳动,用自己的劳动能力发挥出自身的价值。残疾职工在劳动方面虽然可能比不上健全职工的效率与速度,但重要的是,他们愿意做,并尽力而为,用勤劳和汗水换取薪水的他们,更是用勤劳和汗水体现和发挥出他们自身的价值。

    福利企业是发挥残疾人自我价值的最佳场所。福利企业应当是这样一种企业:在这里,残疾职工可以和健全职工一样劳动,各司其职,用自己的勤劳和汗水换取薪水,为企业的经济效益献上自己的力量,充分发挥自身价值。

从这一方面来说,福利企业在招收残疾职工时,应以残疾人有无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为准入门槛。相较无就业意愿或者劳动能力薄弱的残疾职工,一个有就业意愿并有劳动能力的残疾职工,在福利企业更有可能得到发挥自身价值的实现,发挥出更大的能量与潜力。对于那些无就业意愿或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应当发挥分散就业或者社会保障等的作用。这是对福利企业本身作用的回归,既利于单个福利企业的发展,也有助于整个福利企业环境的健康发展及好的舆论环境的创造。

 

5、提供一片适宜的土壤

 

福利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组织无可避免地需要参与市场竞争,但同时也需要政府的支持作为发展后盾。政府应当给福利企业提供一片适宜的土壤。

政府应加大对于福利企业的支持力度,不仅限于物质方面对福利企业进行支持,还应对福利企业多加鼓励,对福利企业进行政策扶植,对优秀的福利企业授予荣誉等,形成良好的福利企业发展机制。最终让福利企业成为人人羡慕的企业,成为企业里面的优中之优。

比如,对福利企业生产的产品在政府采购上给予优先照顾,是可行的措施之一。在各级政府使用和采购的产品中,有许多事福利企业正在生产或可以生产的。政府可以帮助福利企业选择投标,优先定点生产。

需要注意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找准支持福利企业的着力点,不能沿用原来全部包揽的管理投入方式。其一,政府应保持福利企业视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不直接参与甚至参与福利企业的市场运营管理,用市场治理机制对福利企业进行支持,这是前提。其二,政府应从福利企业因承担社会责任而市场竞争力减弱、因大规模安置残疾人集中就业造成企业负担过重这两个方面作为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此外,政府还应致力于调动福利企业改革积极性,加强福利企业的服务监管。

 

 

 

 

 

上海市社会福利企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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