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热线:

021-6443-3725

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通知

依托市协会搭建的残疾人集中就业信息管理平台,将企业数据库的信息分设为基础信息、良好信息、优良信息和负面信息这四类信息模块,利用星级评选管理系统,按照信息叠加、企业自评、综合审核、系统自动生成,分步骤进行诚信爱心星级评选,星级评选分为AAA级、AA级、A级。凡有负面信息的或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参加“诚信·爱心”星级评选,则该企业星级为无。待条件成熟后,星级评选实行动态管理,由星级评选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实时的企业星级等级。

 

一、评选星级A的条件

符合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要满足六个基本条件,即为劳动合同、残疾员工安置、社会保险缴纳、工资水平保障、工资发放方式、无障碍设施落实情况;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享受退税其纳税信用等级必须是B级以上(含B级)。

为了更好地帮助和促进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稳定发展,考虑到残疾人的残疾种类和残疾程度的差异,有别健全人的上班工作,因此,如一个残疾人每周到企业上班时间不少于20小时/周(正常人的一半),视为出勤正常,计入出勤率;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市人社局发布的标准为准,每年作微调,2020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为2480元/月(扣除社保、公积金等后残疾员工实际到手工资收入)

 

(一)必备条件

1)满足六个基本条件

þ劳动合同履行:与安置的每位残疾职工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þ残疾员工安置:安置残疾人占员工总数≥25%且人数≥10人;

þ社会保险缴纳:按国家规定为残疾职工缴纳基本社会保险;

þ工资收入保障:每月实际支付残疾职工的工资薪酬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020年度2480元/月);

þ工资发放方式:劳动工资收入通过银行发放;

þ无障碍设施:  企业具有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2)企业纳税信用等级B

3)残疾人出勤率≥50%(企业自评和督导员督导抽查)

(二)可选条件

档案资料管理:残疾职工岗位工种安排表,考勤工资汇总,职工社保缴纳凭证、安置残疾职工花名册(税务受理企业申报退税时,企业需提交这部分材料,星级评选系统采集作税务参考)

 

二、评星级AA的条件

(一)必备条件

1)星级是A级

2)残疾人出勤率≥80%(企业自评和督导员督导抽查)

3)最低工资的残疾人占比≤50%

(二)可选条件

1)集中就业规范管理:有专职残疾员工管理员,有完整的残疾人集中就业档案管理,有职业技能提升教育,合理安排适合残疾人岗位就业;

2)残疾人权益保障:工资准时发放、工作时间休假天数、健康体检、年休假制度;

3)管理体系认证:获得ISO9001质量、ISO14001环境和消防安全等认证情况;

4)退税情况:企业享受退税税源额度≥50%,即安置每个残疾人享受的平均退税大于6万元/年(按照2020年最低工资水平)

 

三、评星级AAA的条件

(一)必备条件

1)星级是AA级

2)最低工资的残疾人占比≤20%

3)残疾人职工出勤率≥95%(企业自评和督导员督导抽查)

4)企业纳税信用等级A

(二)可选条件

1)会员履行义务:缴纳会费参加协会各类会议和各项活动,对残疾人见习基地的建设建言献策,为开辟残疾人实现就业新途径提供支撑服务;

2)政府和社会监管:市区民政主管部门的评价,行业获得荣誉,企业员工满意度;

3)人文关怀:关爱帮困送温暖、职业技能拓展、企业福利、社会责任;

4)管理水平:管理体系认证、数据平台维护时效性、完整性、准确性及规范性达100%;

 

四、星级评选作用

(一)企业“诚信·爱心”星级评选数据信息采集渠道主要包括企业自行填报信息、助残督导日常督导信息、第三方满意度测评等。企业诚信爱心数据信息库和星级评级结果可用于以下方面:

(1)作为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评先树优的考评内容。

(2)作为出具企业诚信爱心意见的参考依据。

(3)作为政府相关部门对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实施其他行政监管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市协会将加强与民政、税务等相关部门互联互动,共享本辖区内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诚信·爱心”星级评选的数据信息。民政、税务政府部门可通过市企业“诚信·爱心”星级评选管理系统查询企业信息和星级等级等情况,作为行政监管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1)对于评选等级A和无星级的,在日常监管中可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加强现场督导和核查等,作为审核财政资金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的参考。

(2)评选等级AAA的,在日常或专项检查中减少检查频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在评先和招投标中给予适当加分,或作为政府、协会组织的表彰奖励活动参考。

 


友情链接
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上海市民政局 残疾人集中就业信息管理平台